关于2019年度企业工商年报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
我司工作人员在填报2019年度企业工商年报过程中,将年报系统中“纳税总额”一栏理解为“企业所得税纳税总额”,并由此在年报系统中“纳税总额”一栏填报了“0万元”,造成已填报的纳税总额与实际纳税金额不一致(工商年报中填报的纳税总额为0万元,实际账载金额为383.47万元)。对此,我司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:
一、经我司认真核实并确认:2019年度,我司实际缴纳的税费为383.47万元(含增值税、增值税附加、印花税等税种,不含工会经费及个人所得税);
二、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“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,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,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,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”。我司2019年度实现盈利,但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补亏后未弥补亏损在法定补亏期限内仍有余额,故2019年度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;
三、我司工作人员在填报2019年度企业工商年报过程中,误将年报系统中“纳税总额”一栏理解为“企业所得税纳税总额”,并由此在年报系统中“纳税总额”一栏填报了“0万元”。
专此说明。
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8月 23 日